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任务要求,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成功经验,全面推广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二、推荐名额
每校推荐不超过2个高职专业,每市推荐不超过3个中职专业。
三、推荐要求
1.推荐专业应是已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要求,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准确,在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等方面建设成效明显;
3.具有专兼结合、互聘共用的双导师队伍,招生制度和管理制度有突破,形成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长效机制,经验对同类专业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2.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推荐书(附件2);
3.佐证材料(非必报材料)pdf。
请各高校、市教育局于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登录辽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管理”模块,上传上述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相关材料以“学校代码+学校名称+示范专业名称+材料名称”命名,登录用户名为:xtzy2021+学校代码(或市区号);初始密码为:xtzy2021。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硕虹络,1365400291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