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和部门开展督查激励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辽宁省2020年度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 职业院校评选工作,请各市、各校按照《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职业院校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报送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和激励方式
根据《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职业院校激励措施实施办法》,重点考核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幅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深化产教融 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在省级职业教育改革项目、专项经费分配、 招生计划制定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并给予专项奖励资金。
二、报送材料清单
1.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职业院校自评表,一式三份(附件 1)。
2.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职业院校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 2)。
3.2020年职业教育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一式三份。
4.佐证材料,材料需列出文件清单,一式一份。
5.其他材料。如有其他材料请一并报送,补充材料不超过5000 字,一式一份。
三、报送方式
请各市、各校于1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刻录光盘(材料1-3 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 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lnzcc605@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邸金南,024-86896980
附件:1.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职业院校自评表.docx
2.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职业院校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