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落地,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我省将开展星级专业和卓越专业评估,在前期工作已完成了相关指标体系的研制工作和数据平台的搭建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科学平稳有序的开展,经研究选取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工程测量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和园林技术6个专业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开展专业评估工作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举措,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优化专业结构,推动专业特色发展,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辽宁社会经济发展;推动“放管服”改革,健全省级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治理能力。
开展评估试点工作是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进一步检验评价指标的合理性、评价函数的科学性的重要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确保专业评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评估方式
星级专业评估采用线上评估模式,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校内和校外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价是根据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由评估系统自动计算定量评价得分;定性评价采用模块化形式,各模块设定主题模板和评价量规表,学校根据主题模板上传相关材料,评估专家按照评价量规表进行评分。将定量和定性评价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被评专业的综合得分。
三、评估等级
星级专业评估采用分等模式,评估结论分为三个等级: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赋分,专业最后综合得分在90-100分为五星级专业、75-89分为四星级专业、60-74分为三星级专业、不足60分专业不授予星级。
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详见《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
四、评估范围
选取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工程测量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和园林技术6个
专业,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具体名单详见《2020年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试点专业名单》(附件2)。
五、工作安排
1.数据填报及上传:2020年11月20日-12月4日。
请参评专业按照相应指标体系,认真组织相关材料,按期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填报方法详见《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3)。
2.问卷调查:2020年12月5日- 12月13日。
根据专业提供的调查对象名单进行问卷调查并统计调查结果。
3.专家评审:2020年12月5日- 12月13日。
聘请评估专家对各专业点定性指标进行评价打分。
4.评估结果审议与发布:2020年12月14日-12月31日。
5.2021年1月修改完善指标体系。
六、有关要求
1各试点院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完成试点工作。
2.各试点院校和专业要严肃认真对待数据填报及材料提交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3.请各试点院校确定本校星级专业评估工作负责人及各专业联系人,并于11月23日前将《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gongwf@dlut.edu.cn。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左宇希
联系电话:024-86896319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东北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联系人:宫文飞
联系电话:0411-84708728
系统平台技术支持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0411-84835156
4.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联系人信息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