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省级验收的通知
辽教办〔2020〕125 号
日期:2020-10-16 作者: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省内有关试点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开展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相关学校。 

二、工作程序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验收,各试点单位按如下程序做好迎检准备。

1.汇报与答辩 

试点单位需对照备案的任务书及年度检查意见表,全面总结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时间为20分钟,以PPT形式汇报。试点单位根据专家组提问进行答辩。

2.提供总结报告

试点单位需提供总结报告,包括试点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3.提供典型案例 

围绕现代学徒制重点任务、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和疫情期间学徒制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推荐不少于1个的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4.查阅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该客观、全面的证实任务完成情况。

5.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场所考察。

6.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试点单位将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于2020年10月2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00032339@163.com中,并于2020年11月5日至10日通过现代学徒制平台完成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验收和年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提炼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以辐射带动其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专家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邸金南,024-86896980。

 

附件: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docx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