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有关试点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开展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相关学校。
二、工作程序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验收,各试点单位按如下程序做好迎检准备。
1.汇报与答辩
试点单位需对照备案的任务书及年度检查意见表,全面总结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时间为20分钟,以PPT形式汇报。试点单位根据专家组提问进行答辩。
2.提供总结报告
试点单位需提供总结报告,包括试点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3.提供典型案例
围绕现代学徒制重点任务、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和疫情期间学徒制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推荐不少于1个的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4.查阅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该客观、全面的证实任务完成情况。
5.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场所考察。
6.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试点单位将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于2020年10月2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00032339@163.com中,并于2020年11月5日至10日通过现代学徒制平台完成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验收和年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提炼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以辐射带动其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专家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邸金南,024-86896980。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