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的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各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突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有关高等学校主要领导、各市教育局局长。
二、申报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的具体任务,充分调动各地、各校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地各校围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瓶颈问题、重点和难点,紧密联系本地本校实际,找准定位、突出特色,自选角度申报一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突破项目,有效带动本地本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的突破。
三、申报要求
1.突破项目要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改革部署要求出发,根据“职教20条”、部省共建具体任务,着眼职业教育改革重点难点,着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路径,并取得明显成效,推动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2.突破项目要充分发挥地区、院校职业教育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勇于创新,破除瓶颈,取得成效。原则上突破项目由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委书记、院长(校长)作为项目牵头人, 每单位仅限申报1项。
3.突破项目要科学规划,制定任务完成时间表、路线图,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排定推进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4.突破项目要具备可操作性,出成果、出亮点。职业教育突破项目具体实施效果将作为职业教育绩效资金分配因素,及省政府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职业院校激励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材料报送
各地、各院校认真填报《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申报书PDF版(加盖公章) 发送到邮箱 lnzcc605@163.com。
联系人:罗建维,联系方式:024-86896319
附件:辽宁省 2021 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突破项目实施方案.docx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